自觉爱国守法 潜心教书育人
“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气,说上一句话也惊天动地,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秘,让所有的难题成了乐趣……长大后我就成了你……”这动听的旋律伴随着我整个童年,使我对教育事业充满了热切向往。
高考后的我毅然选择了师范院校,专业的师范学习之路更坚定了我决心,把人生定格在三尺讲台。“德高为师,学高为范 ”是我们的校训,也是我人生的格言。用博爱的胸怀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更是育人育心的体现。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爱”源于高尚的师德,“爱”意味着无私的奉献。这种爱是稳固的、深厚的,是与教师所肩负的社会职责紧密相连的。
身为一名人民教师,首先要做到爱国守法,时刻想着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教师是富于责任感的事业,作为中国的一名人民教师,更要遵守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育教学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当前,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也出台了不少,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合法、规范、严谨,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
身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深深地懂得,教师对学生的爱,不能局限于个别的对象,而是面向全体学生。教师所肩负的是对一代人的教育使命,并非对个别人的教育任务。这种职责和爱能超越一切,汇聚成一股无可阻挡的力量,我用我的爱心感化着学习困难的学生。当然,教师对学生的爱,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始终与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相结合的。要爱中有严,严中有爱,爱而不宠,严而有格,严慈相济,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身为一名人民教师,育人必先育己。教师在育人之前必须先充实提高自己,教师若不是路标,你讲的道理再透,教育的形式再好,艺术性再强,都是无根之树、无源之水、无雨之云、无光之灯! 每个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思一想、一情一态,都清晰而准确地印在学生的视网膜里、脑海上,都有意或无意地进行着现场的观摩表演,这就是无声路标的示范性,这种示范性将在学生的心灵深处构成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内化力。我们要做一个终身学习者,不断地高效充电,这样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学生的永不枯竭的知识宝库。
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之灵魂。有德方能服人,服人才能育人。任何一个行业都离不开“德”字,无德不立,更不用说是教育了。应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应对课程改革的新标准、新要求,我们就应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首先,我们要自觉创造教师职业内在的尊严与幸福。让自我有价值、有尊严地活着,应成为我们的职业立场。只有这样,我们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才不至于轻易迷失自我。比如,在应对家长物质上的“尊重”时,应对市场经济的遍地诱惑时,我们该如何固守自我的价值观念,坚持自我的生活信条呢?我想最关键的还是,你是否找到了从事这个职业的尊严、价值与激动人心的幸福?如果找到了,应对家长,我们将成为他们思想上的朋友、育人中的伙伴。
出身于农村家庭,自小生活节俭的我,从教至今已经有七个年头,我深深地感到教师的物质生活相对清贫,但精神生活却无比充实。每当看到那一双双渴求的目光,一张张专注的面容,不由得让人身心激动,似乎融入到无比圣洁的情境,生命也因此赢得了壮丽的升华。我们的奉献虽然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壮举,但却是用平凡与崇高的师德之光,照亮了一片清纯的天地。那深夜窗下不眠的灯光,作业本上殷红的心血,课堂内外淳淳的教诲,一点一滴,潜移默化,日积月累,耳濡目染。正如古诗所云:“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教师的道德品格便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
只有这样,朴素而平凡的教师生活才会变得充满智慧与人格的挑战,教师职业才能真正成为令人羡慕和富有内在尊严的职业,我们要在真实的道德冲突中实现道德的发展。教师也是真实生活情境的个体,在那些复杂而难以取舍的道德冲突面前,有时侯,要做出正确的决定很难。但只有这样的真实经历,才真正考验着我们的道德。我只想说,“德”是一个人内心对自我的要求,底线高了,“品”自然就高。一些失误往往就是因为降低了自我的底线,只有在真实的经历中自我与自我对抗,师德素养才会有所提高。我们要坚持学习,不断丰富发展自我的精神世界。师德不是靠讲出来的,而是靠内心世界的丰富、文化底蕴的提升、人格素养的完善。我们要不断提高我们的师德,依靠自己的师德标准去潜移默化地影响每一位学生,从而在教书育人中感受每一份愉悦和成功,在良好的师德中体现自我的存在,实现自我价值。
我们要以陶行知先生“捧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守住心灵的宁静,建设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的精神家园,不仅仅要做为人民服务的教师,而且要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让我们一齐携手努力吧!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