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茁壮成长
——大岭学校法制教育活动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你们知道遇到校园欺凌时如何保护自己吗?你们知道校园欺凌会带来什么危害吗?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我校特邀请广青协法治童行志愿服务队、广东琉璃事务所陈奕奕律师深入我校进行关于校园欺凌方面的专题讲座活动。
在与学生互动中,陈律师结合了青少年的心理、接受能力等方面的特点,用亲切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具体的法律故事,向学生们讲解、剖析了与中小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用近年来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例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诱惑的相关事件,通过深入浅出的分析,将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形象化,在增强法律知识的同时,引导教育广大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诱惑与伤害。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正如马基雅维利说的那样“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只有心存阳光,才能温暖他人。通过此次法制宣传讲座,增强了我校学生的基本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广大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建立和谐校园。
法律常识一: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后果等。
自我保护小妙招:
寻求帮助:当自己无法解决被欺凌时,应该主动积极向第三方求助,常规的求助对象有父母、老师、学校、社会公益组织,执法机关等。
保护自己:被欺凌不需要懦弱,需要的正当合法并且有效的保护自己。
锻炼身体:锻炼身体保证自己不会是被欺辱的对象。
团结同学:孤单的孩子学校中的存在感很低,不容易得到关注,所以最容易成为被欺凌者。
树立自信:在行为上思想上强大自己,不去畏惧凌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