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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办教育实施意见宣讲会在广州举行
发布日期: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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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我省民办教育实施意见宣讲会在广州举行。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王大泉副司长通报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的最新情况;省教育厅赵康巡视员宣讲我省实施意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民办高校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代表550多人出席宣讲会。
广东省民办教育实施意见宣讲会现场
王大泉副司长通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他就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背景、修订遵循的基本原则、修订的主要内容等三大部分问题,进行了准确、简明、通俗的解读。王大泉指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三十条),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规范要求。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民办教育领域新形态、新业态不断出现,也出现许多新的热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条例》修订,进一步落实改革原则,完善法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破解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核心要义,一是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二是完善和明确支持措施、三是完善民办学校设立与审批制度、四是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治理、五是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六是维护举办者合法权益、七是强化教师权益保障、八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希望及时、全面、平衡地听取各方面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意见。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作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情况报告
赵康巡视员就我省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作了全面解读。赵康介绍说,我省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国务院30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确保分类管理政策落地,鼓励和扶持政策,创新办学体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税收、用地、收费政策,进一步细化规范管理措施,加强服务和保障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实施意见将由省政府印发。他强调,在我省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后,各地要抓紧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抓紧制定各地的配套措施,加大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支持政策,把实施意见落实、落细,确保民办学校平稳过渡。各民办学校要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和修改章程和内部治理结构,做好财产清查等工作,根据省和各地的工作部署适时作出选择。
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赵康作我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解读报告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杨文轩主持会议
广东省民办教育实施意见宣讲会场景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