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简易方程的教学
育贤小学:邹纯芳
随着形势的发展,教育教学在不断的改革。在小学阶段教学简易方程,以前总是根据运算之间的关系,用算术的思路求未知数。而在新课程标准指导下的解方程,则要求学生探索、理解等式的基本性质,再应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方程。
新教材利用“天平原理”为处理方程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智力图像:方程类似一组天平,方程的等号表示处于平衡状态,用天平平衡的道理,形象直观地帮助学生深化对“相等关系”的理解,让学生明白:在等式的两边同时进行相同的运算,那么平衡就得到维持,即为等式的基本性质:方程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相同的数,左右两边仍然相等;方程两边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 除外),左右两边仍然相等。
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教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追求化繁为简。
在传统解法中,我们必须先牢记四则运算的基本关系式,然后套用关系式来求未知数。这其间,思维的复杂性可想而知,稍有差池,便会出现解题失误。而新课程化繁为简,紧紧抓住方程的本质特征—“等式的基本性质”,把各种方程整合为同一类型的问题,解题思路显得异常简单。从学生的学习上来看,我觉得学生是比较容易接受这种方法的,特别是比较简单的方程,学生只要明白了要把谁抵消、怎么抵消,基本上问题不大。我个人认为,可能让学生按照书上的步骤来写尽管麻烦些,但对于学生理清思路可能更有帮助。而且,教材对这部分知识的呈现也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与认识规律,它利用“天平”为认识和处理方程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智力图像:方程类似一组天平,方程中的等号表示处于平衡状态,用天平左右两边同时增加或减少相同质量的物体,天平依然保持平衡的道理,数形结合,形象直观地帮助学生深化对“等式的基本性质“的理解。
二、学生用代数的思考方法解决问题思维水平得到提升
在以前,我们是根据四则运算的互逆关系来解方程,属于算术领域的思考方法:而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方程属于代数领域的思考方法,两者有联系,但后者是前者的发展与提高,运用等式性质解方程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在现阶段,解简单的方程也许无法清楚明了的显现出“等式的基本性质”的优越性,但随着数学知识的深化,一些较复杂的问题(例如:把一些图书分给某班学生阅读,如果每人分3本,则剩20本;如果每人分4本,还缺25本,这个班有多少学生?解答此题时,学生容易根据等量关系列出如下方程:3X+20=4X-25)用算术思维解方程,解法如下:3X+20=4X-25,4X=3X+20+25,4X=3X+45,4X-3X=45,X=45会显繁难、费力,学生也较难理解与接受;而用等式的基本性质:3X+20=4X-25,3X+20-3X=4X-25-3X,X-25+25=20+25,X=45,就能明显地显示出简洁、方便的优越性。可见,运用代数的思考方法解决问题,使学生的思维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
三、加强了知识之间的衔接性。
中学学习“解方程”用的全是“等式的基本性质”这一代数的思考方法,如果小学阶段坚持用算术思维解方程,将会造成中小学数学知识间的脱节。以前就是由于存在着这种脱节,许多学生升上初中后,由于受到算术方法的负迁移,一时无法接受新的解法,造成了解方程的诸多困难。所以,现在《数学课程标准》里明确规定:小学学习解方程就用等式的性质,中学学习不再另起炉灶,从而加强了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衔接。相信现在的中学生在初中学习解方程将会顺利许多。
可能又有老师要说了:但在接a-X=b或a÷X=b这两种类型的方程时,旧方法显得更容易些。初想起来似乎如此。但是,首先,在小学阶段,《数学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只是:会解如3X+2=5,2X-X=3这样的简单方程就行了,接a-X=b或a÷X=b这两种类型的方程是中学数学的学习内容。到时,有了负数的计算及分数的计算等相关的知识储备,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此类型的方程将易如反掌。如:86-2x=8,86-2X-86=8-86,-2X=-78,-2X÷(-2)=-78÷(-2),X=39。这就是中学解方程的方法,简单吧?其次,即使现阶段学生在解决问题时出现类似的方程,我们也可引导学生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轻松的解决。如:86-X=63,只要在等式的两边同时“+X”,使方程变为63+X=83后,接着往下接,相信学生接受起来也不会很难。其实,我们也无需在这类方程上作过多的纠缠,它毕竟超过了我们现在的教学目标,我们最好不要去涉及它,否则好像是我们在人为地增加知识的难度。这样的问题随着学生数学知识的丰富,以及对等式性质有深入了解后,会很轻松地解决。
数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中小学数学课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教材反映的是各部分知识之间的联系和综合。因此,教师把握教材、驾驭教材的能力对教学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停留于用算术思维方法教代数知识的水平,而应站在一个较高层次上用现代数学观念去整体的审视和处理教材,着眼学生的后续学习,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能,优化认知结构,系统获取数学知识。